時間:2018-07-17 11:18
來源:銅陵市政府
加強重型柴油車輛尾氣排放情況執法檢查。完善環保與公安交管部門聯動機制,重點在貨運通道、交通干線、城市建筑工地周邊等重型柴油車行駛較多路段,聯合開展尾氣排放抽查抽測。督促超標車輛整改治理和復檢,依法對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路行駛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縣區政府)
17.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按期完成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調查摸底工作,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情況數據庫。依法劃定并公布城區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排放不合格、禁用區內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等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牽頭部門:市環保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農委、市水務局、市港航局、市建投公司、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18.加快遙感監測及網絡平臺建設。10月底前,在全市主要出入境、城區主要道口等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區域,完成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安裝任務。建立網絡監控平臺,實現遙感監測國家、省、市三級聯網。加大尾氣超標排放車輛查處力度,對遙感監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車輛,要溯源車輛制造企業、排放檢驗機構、所屬運輸企業、注冊登記地、行駛途經地等,并依法實施處罰,處罰結果向社會公開。對于問題突出的相關企業,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督促運輸企業及時淘汰更新超標車輛。(牽頭部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質監局、縣區政府)
19.強化港口碼頭及船舶污染管控。大力推進港區內作業的水平運輸機械、裝載機、運輸車輛“油改氣”、“油改電”工程。7月底前,制定全市船舶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年底前,完成集裝箱碼頭、大型貨運碼頭靠港船舶岸電系統改造以及內河運輸船舶低硫油(含硫不高于0.5%)等燃料替代工程。完成靠岸LNG加注點布局規劃,加快推進靠岸LNG加注站建設。持續實施港口碼頭綜合整治,統籌推進“一江兩岸”港口碼頭協同治理,嚴格落實碼頭物料堆場、物料轉運及分區作業等控塵抑塵措施,新建港口碼頭必須配備綠色環保裝載、運輸工具。改進散貨碼頭現有裝卸方式。7月1日起,港區貨運車輛一律更新為全封閉新型綠色環保運輸車。加強航運執法監管,依法取締無證港口碼頭,督促貨運船舶對敞裝易產生揚塵貨物采取全遮蓋措施。(牽頭部門:市港航局、銅陵海事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商局、縣區政府)
20.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積極推進充電站、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018年,全市新增140輛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淘汰到期客運車87輛。繼續執行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鼓勵電網公司、投資機構等參與新能源汽車充電與維修、電池維護與回收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財政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銅陵供電公司)
21.大力發展公共交通。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完善城市道路配套設施建設,保障步行和自行車交通出行,強化道路養護維修,暢通城區道路交通。2018年,萬人公交車擁有量確保達到12標臺以上。(牽頭部門:市交通局、市住建委;責任單位: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22.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優化調整我市鐵路運輸布局,加快推進鐵路北環線和南環線工程。9月底前,制定出臺全市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工作方案。提高鐵路資源利用效率,大幅增加鐵路運輸量,減少貨物公路運輸。加強不同運輸方式綜合組織,推進“多式聯運+”工程,實施市內鐵路與物流園區、集裝箱集散地、重點企業的無縫銜接。(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港航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發展。積極倡導市民綠色出行,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做好互聯網自行車服務的監督管理,促進互聯網自行車健康有序發展。(牽頭部門:市城市管理局;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規劃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縣區政府)
(四)持續推進面源揚塵污染整治
23.強化揚塵污染防治責任落實。嚴格執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持續深入開展建筑工地、拆遷現場、開發場地、道路、港口碼頭、露天散料堆場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施行房屋建筑、市政設施建設、河道整治以及構筑物拆除等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備案制度,嚴格落實各類工地封閉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出入車輛沖洗、路面硬化、拆遷開挖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繼續實施冬春季“封土行動”,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城市建成區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除施工。重大民生工程、重點項目和重點造林綠化工程等,確實無法停止土石方作業的,由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經住建等主管部門初審,報市政府同意后方準施工。加強施工全過程管理,確保施工工地遠程視頻監控全覆蓋,在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上工地,安裝揚塵污染在線檢測設備并與住建部門聯網。加強多功能噴霧抑塵車輛運用,在拆遷現場、道路工地及揚塵污染較重路段,推廣使用“霧炮”等控塵抑塵措施。強化收儲地塊揚塵防治,征收閑置3個月以上的裸地,應當進行臨時綠化或有效覆蓋;加大現場督查頻次,嚴查收儲地塊露天焚燒垃圾、燒制火糞等行為。加強執法監管,嚴格按照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確保“六個百分之百”措施落實到位;對違規施工單位和業主,依法實施責令改正和罰款處罰措施;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治。(牽頭部門:市住建委、市建投公司、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國土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24.鞏固混凝土攪拌站環境整治成果。組織開展多部門聯合督查,督促企業落實場地和道路硬化、車輛沖洗、保潔和骨料倉、配料倉、傳送帶以及攪拌站全封閉等整治要求,完善攪拌主機、粉料筒強制集塵、硬式密閉接口、車輛防滴漏裝置等設施,確保各項措施運行效果。禁止在城區施工工地現場配制砂漿、攪拌混凝土。加大瀝青攪拌站現場檢查力度,對非法經營或久置不用的瀝青攪拌站要依法全部取締。(牽頭部門:市經信委、市交通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環保局、市公安局、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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