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取用水和水資源費征收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的通告
為強化我市水資源管理工作,促進節約型城市建設,市政府決定,依據國務院發布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及《齊齊哈爾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自5月初至8月末止,在各縣(市)、區開展取用水和水資源費征收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此次專項執法檢查將重點對各縣(市)、區2004—2005年度水資源費征收、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及富拉爾基、昂昂溪區的取用水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整治。
二、檢查對象包括:各縣(市)、區單獨收繳水資源費的各個單位;中心城區及富拉爾基、昂昂溪區內利用取水工程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源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國家規定不需辦理取水許可的取用水除外)。
三、 市水務局是我市取水用水和水資源費征收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及城市取水用水審批、水資源費征收工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區域內和職能范圍內的取用水許可審批和水資源費征收工作。
四、通過此次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不按規定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拒不執行水行政審批機關取用水管理決定或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取水等違法行為,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用水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我市正常的水事工作秩序,維護全市廣大人民享有國家資源的權力。
五、要嚴肅查處水資源費征收中存在的違法違紀問題,糾正隨意減免等違法行為,嚴肅處理拒絕繳費,甚至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
六、要認真整頓洗浴、洗車等高耗水行業的擅自取用水、嚴重竊水、私裝亂接計量設施,以及工程施工臨時私自取水等違法行為,整肅我市取用水管理秩序。
七、新聞宣傳、司法、公安等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全力支持并配合本次活動。各單位和廣大市民要積極參與,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人員工作。對知情舉報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適當的獎勵。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