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1-05 11:13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省生態環境廳根據生態環境部相關要求明確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標準及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意見。各市州應按照重污染天氣減排比例要求,定期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清單須包括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排放源的基本信息和相應預警級別下的減排措施,原則上所有涉氣企業均應納入應急減排清單。每年9月底前,各市州應完成年度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持續推進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將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并向社會公開。
3.2夯實應急減排措施
以市州為單位核算減排基數,主要包括基礎排放量和應急減排基數,通過實施協同減排,各市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在重污染天氣III級、II級、I級應急響應期間強制性減排措施污染物應急減排比例應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各市州可根據本地污染物排放構成適當調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在制定減排措施時,應在滿足減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差異化減排措施。
3.3指導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督促企業將應急減排措施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會同相關部門指導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和“公示牌”。實施方案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含重型運輸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并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停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公示牌應安裝在廠區入口等醒目位置。對生產工序簡單、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全廠停產、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只制定“公示牌”。
4.監測與預警
4.1監測與預報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氣象部門聯合開展空氣質量監測和預報,整合環境空氣和氣象監測資源,完善本行政區域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嚴格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及有關規定開展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日常監測,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預報工作。
4.2預警分級
以AQI(空氣質量指數)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按照污染天氣持續時間、影響范圍和污染程度等因素,將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
4.2.1城市預警
黃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當預測未來24小時出現PM10均值濃度>150μg/m3(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濃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時滑動平均濃度>160μg/m3,且尚未達到黃色預警條件時,應加強公眾健康防護信息提示,結合實際情況加強預防。
當預測可能出現上述污染天氣條件時,應當按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當監測AQI>150,且預測未來24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污染情況盡早啟動或調整相應級別的預警。
4.2.2區域聯動預警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包括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婁底市(以下簡稱重點區域)。
區域聯動橙色預警:預測有4個及以上重點城市日AQI>200持續48小時或日AQI>150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區域聯動紅色預警:預測有4個及以上重點城市日AQI>200持續72小時且日AQI>300持續24小時及以上。
4.2.3省級預警
省級橙色預警:預測重點區域內有4個及以上城市、區域外有3個及以上城市達到橙色及以上預警條件。
省級紅色預警:預測重點區域內有4個及以上城市、區域外有3個及以上城市達到紅色及以上預警條件。
省生環委辦應根據預測預報情況和生態環境部、區域預報中心預警提示信息,通知相關市州按照本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加強與周邊省份、城市應急聯動,及時啟動相應級別或更高級別的預警響應。
4.3預警會商
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工作。預測出現重污染天氣時,應當及時發起會商。未發布預警信息重污染天氣已經出現時,要實時會商。當預測出現符合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的天氣時,及時向本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提出預警建議。區域聯動預警和省級預警響應期間應增加會商頻次,必要時請省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和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專家組參與會商。
4.4預警發布
當預測到未來環境空氣質量可能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各級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機構原則上應提前24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或按照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及時啟動預警。
區域聯動預警由省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后發布,省級預警由省指揮部指揮長批準或授權副指揮長批準后發布。
預警信息須明確預警級別、啟動時間、應急響應區域范圍、響應級別和響應措施等內容。預警信息由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氣象部門通過湖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向大氣污染防治相關責任人發送,同時通過門戶網站、廣播、電視、報紙、新媒體等新聞媒介發布,必要時通信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向公眾發送重污染天氣預警短信。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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