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4 13:32
來源:大同市政府
3、堅持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并按照《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要求,嚴格落實節約能源法、環境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安全生產法和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依法依規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能耗、環保、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落后產能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煤炭局)
4、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繼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拉網式排查,對經核實的“散亂污”企業分類處置。其中列入淘汰類的一律依法依規取締,做到“兩斷三清”,實行掛賬銷號,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和死灰復燃。列入升級改造的企業,堅持“先停后治”原則,積極扶持引導,對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設施全面提升改造。(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5、實施工業企業環保升級改造工程。全面完成煤電(含低熱值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機組最晚于2018年初供暖期結束后實施停產治理。對于國家排放標準中已規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及在用鍋爐,自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煉焦行業現有企業自2019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達到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在鋼鐵等非電行業開展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試點,焦化行業開展傳統濕法熄焦改造。燃煤電廠、鋼鐵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煙羽等現象,減少煙氣中可溶性鹽、硫酸霧、有機物等。(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
(三)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排放
1、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全市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持續開展打擊銷售假劣車用油品行為專項行動。質監部門要加強生產領域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工商部門要持續開展流通領域車用油品質量抽檢,依法查處銷售、使用劣質車用油品行為,并倒查劣質車用油品來源。情節嚴重的,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由市商務局報請省商務廳依法吊銷成品油零售許可證。(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發改委)
2、繼續推進老舊車淘汰。采取加強監管、市場驅動和經濟激勵等綜合性措施,繼續推進老舊車淘汰。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督促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按規定及時辦理注銷登記。加強對已注銷黃標車和已報廢老舊車的路面查處。(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
3、推動汽車尾氣遙感監測及監控平臺建設。在城市主要進口、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裝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設備,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跟蹤全省汽車尾氣遙感監測及監控平臺建設進展情況,確定設施建設的道路和位置,提出設施建設的意見。(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4、加強在用機動車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營運類柴油車監督執法,在重型柴油車通行頻次較多的路段開展聯合執法,環保部門負責抽測車輛排放達標情況,并對重型柴油車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情況進行檢查;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對尾氣排放超標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
5、加強重型車限行區域管控。制定和完善重型柴油車輛限行管控方案,明確重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路段以及繞行具體路線,嚴控重型柴油車輛進入主城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6、全面推廣車用尿素。2018年6月底前,為重型柴油車提供加油服務的加油站點均要配套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保證柴油車輛尾氣處理系統的尿素需求。(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工商局)
7、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環保部門會同交通運輸、住建、公安等有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情況數據庫。(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政管委、市水務局、市園林局、市教育局、市文物局等)
8、加強大宗物料貨運結構調整。加快鐵路集運站點建設,完善鐵路運輸配套設施,鼓勵引導重點用車企業采用鐵路運輸方式。位于城市建成區及近郊區重點用車企業,2018年大宗物料公路運輸比例較上年明顯減少。(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
(四)提升城鄉環境管理水平,強化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強施工揚塵管控。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工地公示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負責人、揚塵監督管理主管部門等信息,確保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各類的市政、公路、水利等長距離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建設單位應當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重污染天氣預警和采暖季期間,停止各類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施工作業。對于在采暖季期間確實無法停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報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建設等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施工揚塵專項整治行動,對揚塵管控不到位的施工單位依法進行查處。(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園林局、市水務局、市政管委、市教育局、市文物局等)
2、全面加強城市道路及交通運輸揚塵整治。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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